現在元宇宙中有了越來越多的虛擬物,比如虛擬黑馬是可以用的,虛擬服裝不僅是可以欣賞而且可以穿著。但是這里提出了一個新的財產概念,我們現實社會當中兩類財產都沒辦法涵蓋它。
我們現實中的財產,一類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看得見、摸得著的物,這類東西是可以支配的,這是我們民法典物權編所要解決的問題。還有一類是知識產品,這是知識產權法要解決的問題。現實中的物可以支配,不能復制,而我們知識產品如音樂、美術作品可以復制,不能支配。但是虛擬物是一類新的財產,在元宇宙中既可復制又可支配。這種新興財產怎么保護的問題,我認為核心是要解決兩個問題。
一是確權,即它的財產權歸誰。二是交易,即怎么樣保證這種虛擬物的交易。
我們現在沒有相關的立法,在產業中人們采用的是NFT保護方式,這是大家基于
區塊鏈的底層技術所形成的一種共識,當然也是對虛擬物的一種保護。那么,這種保護當下存在的立法難題是什么?我們在實驗室做了一個NFT的實驗,基于
以太坊ERC721協議標準,編程語言是Sicikit區塊鏈鑄幣的一種編程語言,我們做了一個NFT的實驗。我們是選擇了一張現在大家最常見的數字圖片的NFT,而沒有采用虛擬物,但原理是一致的。我們實驗室為了做這個實驗,部署了一個局域性的區塊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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