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1.0是互聯網剛剛興起的階段,時間跨度大約從1991年到2004年間,Web1.0的屬性主要是Read。受限于網速,大部分網站是靜態網頁,絕大多數用戶是內容消費者,而不是生產者,典型的代表是雅虎、新浪、網易這類的門戶網站。
Web2.0是基于“作為平臺的網絡”的概念產生的,起始于2004年并一直持續到今天,Web2.0的屬性則變成了Read+Write。用戶既是閱讀者,又是創作者,平臺可以以用戶創建的內容為中心上傳到社交媒體、內容平臺等,典型的代表是Google、Facebook、Twitter等。
當前我們討論的Web3.0的概念則是創造于2014年,并在2021年末真正被大眾熟知,Web3.0的屬性已經進化成了Read+Write+Own。在Web3.0階段,用戶可以通過一系列新的協議,控制和擁有自己參與建設的互聯網內容,典型的代表就是很多基于
區塊鏈的Dapp、DeFi、NFT等,但這些也只是Web3.0的極為早期的應用,并沒有達到完全理想化的Web3.0階段。
實際上對于Web3.0的討論并不僅于此,人們對于Web3.0的理解其實是隨著時間及認知不斷變化的,在此之前人們討論的更多是基于Web2.0之上的創新。早在2006年,萬維網發明者Tim Berners-Lee就提出了Web3.0的概念,他認為語義網(Semantic Web)應當是Web3.0里重要的特征之一。Netflix創始人Reed Hastings則認為“Web1.0是撥號上網,50K平均帶寬;Web2.0是1M平均帶寬;Web3.0應當是10M帶寬”。互聯網女皇Mary Meeker在2010年指出Web3.0是由社交網絡、移動設備和搜索引擎所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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