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數字人民幣的價值特征,中國人民銀行
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
長春今日在第十一屆中國支付清算
論壇上表示,價值特征是理解數字人民幣法律屬性的基礎,使其與實物人民幣一樣,具有物權屬性,適用“占有即所有”規則,并通過幣串交付完成所有權轉移,實現支付和結算的同步完成。
穆長春同時指出,數字人民幣是典型的消費物。消費物是指同一人不能因同一目的反復使用的物。數字人民幣作為交換媒介,其流通性遠遠超過其他財產,一經使用即轉入他人之手,原所有人不可再使用,是典型的消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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