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國家新聞出版署下發《關于支持出版物發行企業抓好疫情防控有序恢復經營的通知》,指出要推動技術模式創新,引導發行企業充分利用
人工智能、
區塊鏈、數字印刷等新技術。同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指出允許當事人通過區塊鏈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證據,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難問題。
區塊鏈,作為數字時代的前沿技術,正在積極推動數字產業化整體發展。其獨有的去中心化、公開透明、不可篡改等特點,使得它極為適合應用在版權保護等出版領域。而“數字藏書”就很好地利用了這一優勢,劉天驕介紹:“‘數字藏書’通過
區塊鏈技術,將圖書和數字藏書票上鏈確權、認證,將有效地通過區塊鏈不可篡改、可溯源等特性,保護圖書、數字藏書票的正版和作者的版權,對促進版權保護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而讀者購買了“數字藏書”之后,可通過唯一的“區塊鏈資產數字憑證”,在區塊鏈上查詢每本圖書和數字藏書票的全部版權信息和授權情況。同時,讀者將同時擁有紙質實體書和數字周邊的資產,可進行交易的權益包括圖書數字周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和圖書資產的所有權。
劉天驕表示:“‘數字藏書’是數字資產化、資產數字化新時代出版領域文化要素、數據要素、生產要素增效流通的創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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