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首次提出將數據作為生產要素參與分配。數據已成為
金融數字化轉型的基礎性、戰略性資源。從“千人千面”的創新產品設計到“一人一策”的金融服務模式,從“去蕪存菁”的業務流程優化到“除險保安”的風險安全防控,金融創新發展始終離不開數據的有力支撐。金融機構要高度重視數據工作,充分釋放數據潛能,點燃金融數字化轉型的“數據引擎”。在數據治理方面,建立涵蓋采集、處理、分析、使用的全流程管理體系,統一數據標準規則、做好分級分類,建設企業級數據字典和資源目錄,著力提升數據準確性、有效性和易用性。在數據共享方面,堅持最小必要、專事專用原則,探索應用多方安全計算、聯邦學習等技術,在保障原始數據不出域前提下規范開展數據共享,實現數據可用不可見、數據不動價值動。在數據應用方面,加強金融與公共服務領域信息互聯互通,運用聯合建模、圖計算等手段,建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數據服務能力,深挖數據綜合應用場景,實現數據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普惠百姓民生的多向賦能。在數據保護方面,嚴格落實《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建立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護機制,運用匿蹤查詢、去標記化等措施,嚴防數據誤用、濫用,切實保障金融數據和個人隱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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