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曉蕾:
區塊鏈應用其實是生產關系的話題。眼下的區塊鏈場景大致上可以按有無
token來劃分。
需要明確的是,區塊鏈、
比特幣及
ico有本質區別。區塊鏈是一種分布式記賬的技術,比特幣是加密數字資產、是
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應用,而ICO通過發行token的方式進行的融資行為。Token的作用一是可以作為應用幣,用來購買發行社區的商品和服務,二是作為權益幣,參與
區塊鏈社區未來利潤的分成。
就無token的區塊鏈而言,多數應用是
聯盟鏈,像
金融機構間對賬、大宗商品交易、
供應鏈融資、區塊鏈仲裁、
公益的監督、金融產品信息披露、人民幣跨行流轉確認等。比如在公益事業中,利用區塊鏈記錄善款的流向,從而實現對公益機構的精準監督;再如微眾銀行、廣州仲裁委、亦筆科技推出的仲裁鏈,可以降低小額借貸的糾紛解決成本。
雖然當前
區塊鏈項目的負面效應多與token的發行與炒作有關,但token不等于ICO,區塊鏈技術中的token機制本身與融資無關,不應將token妖魔化。相反,token機制是區塊鏈項目能夠順利運行、推進的重要原因。在一定程度上講,解決好了token的應用就解決好了區塊鏈的應用。為了避免非法集資傷害大眾利益,應該嚴令禁止向不特定人群進行ICO的融資行為,但是在監管機制完善的前提下,可以考慮積極推動帶token的區塊鏈項目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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