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云南省地方
金融監督管理局、云南證監局在對政協云南省第十二屆第三次會議第120300467號、第120300490號楊林波和羅美娟兩位委員的提案答復中透露,云南省委、省政府已通過《云南省股權交易中心組建方案》,將打造成為高起點、數字化、國際化的區域性國際股交中心。
關于政協云南省第十二屆第三次會議第120300490號提案的答復
尊敬的羅美娟委員:
您在政協云南省第十二屆第三次會議上提出的《促進云南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的建議》(120300490號)的提案,由提案審查委員會交由我局主辦,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會辦。提案在推進云南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加強不采取證券形式的產權交易市場的建設發展,設立民營商業銀行及相關金融機構,加大不良資產處置力度,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建議。經認真研究,我局現將相關事項函復如下:
根據2018年4月23日實施的《云南省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不采取證券形式的各類要素交易市場由擬設立企業向注冊地人民政府提交申請,州、市人民政府審核提出意見后報云南省各類交易場所監管部門聯席會議辦公室(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云南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由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申請類別,轉交省行業主管部門研究,提出審核意見。根據審核意見,經聯席會議研究后報請省人民政府批準。
根據《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文)以及《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監管職責規定》等相關規定,我局作為中國證監會駐云南派出機構的工作職責是:配合地方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開展轄區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推動建立健全相關交易場所長效管理機制。
據了解,目前我省有兩家產權交易場所:一家是云南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由省國資委負責監管,主要從事各類所有制企業產(股)權交易;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的轉讓交易等業務,實際控制人為云南省國資委。另外一家是
昆明聯合產權交易有限公司,由昆明市國資委負責監管,主要從事業國有產權、行政事業單位產權的交易等業務,實際控制人為昆明市國資委。我省相關主管部門正在按《云南省交易場所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穩步推進相關要素交易場所的建設工作。我局也積極為各類交易場所設立、發展和監管建言獻策。
在我局與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6月22日,省政府第74次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云南省股權交易中心組建方案》(送審稿)。2020年6月30日,省委常委會第185次(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云南省股權交易中心組建方案》(送審稿)。云南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下一步我局將繼續聯合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相關部門,為云南省區域性股權市場建設提供政策指導和幫助,積極推動云南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正式設立并運行,助力云南省實體經濟發展。
另外,關于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大地方不良金融資產的處置、申請設立民營商業銀行及相關金融機構、成立新的資產管理公司、自貿區建設、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等方面的工作,不涉及我局職能職責,建議與有關職責部門進一步溝通。
云南證監局
2020年8月14日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