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人民銀行發行的
數字貨幣僅僅只是替代紙鈔和鑄幣,那么它實際上就是一種電子現金,對貨幣政策和商業銀行的影響都不大。
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銀行向央行100%繳納準備金。數字貨幣在我國特定的發行方式下,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也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這樣就不會對實體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2. 但由于數字貨幣體系相對更安全有效,貨幣流動速度和貨幣乘數更有可能趨于上升。
數字貨幣進入信貸市場,仍然會出現貨幣派生和貨幣乘數,因此依然有可能出現貨幣超發的情況。不過法定數字貨幣體系賦予了央行觀察
金融賬戶的實時余額變動的能力,這將為央行進行精準貨幣調控提供更多決策支持。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