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12月,貴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布《貴陽
區塊鏈發展和應用》提到要通過5年的努力,建成主權
區塊鏈應用示范區和
數字貨幣應用先行區,將貴陽打造成區塊鏈創新要素重要集聚地和
區塊鏈技術應用創新重要策源地。
(2)2017年2月16日,
貴州省大數據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貴州省數字經濟發展規劃(2017-2020年)》提到,探索推進區塊鏈技術發展應用。建設區塊鏈數字資產交易平臺,構建區塊鏈應用標準體系,為資產的數字化流通提供系統支持。
(3)2017年5月22日,貴陽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發布《貴陽國家高新區促進區塊鏈技術創新及應用示范十條政策措施(試行)》提到,對區塊鏈企業提供入駐支持、運營補貼、貢獻獎勵、創新支持、成果獎勵、人才扶持、培訓補貼、融資補貼、風險補貼和上市獎勵。
具體政策措施如下:
入駐支持:
1.房租費用補貼。落地企業(機構)租用區內辦公或生產用房不超過500平方米,且經認定專項用于
區塊鏈項目的,采取先繳后補的方式,從簽訂租賃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給予全額租金補貼。
2.辦公場地裝修費用補貼。企業裝修辦公用房的,按照最高500元/平米,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給予補貼。
運營補貼:
項目單位日常運營產生的數據儲存空間租賃費用、寬帶費用、水電費用,從簽訂租賃合同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按企業上述幾項實際發生總額的20%給予補貼,每年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貢獻獎勵:
區內企業(機構)通過提供區塊鏈技術(應用)服務產生營業收入的,按年度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以上,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創新支持:
1.區內企業(機構)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或巴黎公約途徑向國外申請的區塊鏈技術發明專利的,獲得授權后每件獎勵30萬元;區內企業(機構)獲得國內區塊鏈技術發明專利的,獲得授權后每件獎勵5萬元;對于區塊鏈技術版權登記、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每件獎勵1萬元。
2.對區內企業(機構)因研發或應用區塊鏈技術被認定為創新型企業并授牌的,按照國家級創新型企業50萬元、省級創新型領軍企業30萬元、省級創新型企業20萬元,給予一次性扶持獎勵。
3.區內企業(機構)建設區塊鏈創新創業基地獲批授牌的,按照國家級200萬元、省級100萬元,給予建設運營機構一次性扶持獎勵。
4.對主導編制區塊鏈技術及應用標準(規范)的區內企業(機構),獲中國標準創新獎的企業(機構),給予50萬元獎勵;對列入前三位的起草單位,企業標準轉化為按國際標準的,分別獎勵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轉化為國家標準的,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10萬元;轉化為行業標準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5萬元;轉化為省地方標準,分別獎勵5萬元,2萬元,1萬元。對獲批承擔國家、行業、省級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秘書處的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5萬元獎勵。
5.對區內企業(機構)經認定因研發或應用區塊鏈技術在市級以上創新大賽中獲獎的,按照國際級200萬元、國家級100萬元、省級50萬元、市級20萬元給予一次性扶持獎勵。
6.區內企業(機構)建設區塊鏈技術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平臺,獲批授牌的,按國家級500萬元、國家地方聯合200萬元、省級10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獎勵。
成果獎勵:
1.區內企業(機構)在區塊鏈分布式賬本、對稱加密和授權技術、共識機制、智能合約方面在全國全球范圍內率先取得技術突破,經專家委員會評審認定有效,且屬于重大突破的,一次性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獎勵。
2.由區內企業(機構)主導研發,并經專家委員會認定該應用的核心技術屬于企業自有知識產權的區塊鏈場景應用產品,經認定已研發完成并上線運營的給予最高100萬元一次性獎勵資金。
人才扶持:
1.對業績突出的區塊鏈技術人才,經破格認定為高層次人才后,可享受區內高層次人才生活津貼、人才公寓等相關待遇。區內企業(機構)引進并經認定的區塊鏈技術高層次人才到區內企業(機構)工作,經認定,可享受區內高層次人才優惠待遇。
2.對引進的區塊鏈技術核心專業高層次人才,由區財政補貼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對全職引進的外籍常駐專家,基本醫療保險由區財政補貼。對急需的國內外一流人才,在我區安家落戶且在我區服務5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的安家補貼。對引進的區塊鏈技術核心專業大學畢業生,從入職首年起連續3年,基本社會保險費由財政承擔。
3.設立人才公共戶,對持有高新區人才認定的本人和直系親屬可直接落此公共戶。積極對接協調周邊優質教學資源,為區塊鏈技術人才子女入學提供便利。
培訓補貼:
1.大力聚集區塊鏈技術專業培訓機構,對在高新區設立的培訓學校、職業學院,自設立起的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每年培訓區塊鏈技術核心專業學生100人以上,獲得區塊鏈技術核心專業學歷學位或國家職業體系認證,畢業后在高新區企業正常履職一年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培訓機構一次性補貼,每家培訓機構每年補貼不超過20萬元;鼓勵和支持相關企業利用區內大數據優勢培訓資源,對區塊鏈技術產業發展中急需特殊專業技術人才開展訂單式培養,每生每學年給予1000元學費補助,用人單位另行給予生活補貼。
2.培訓機構獨立獲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增列博士、碩士專業教學點,且在高新區內實地辦學的,分別給予一次性100萬元、80萬元補貼;鼓勵和支持區內企業(機構)與在筑高校聯合設立區塊鏈核心技術專業企業教學點、專題定向班,對聯合設置專業教學點,獲得博士、碩士、本科和大專校外教學資質并開展實質性教學,納入高校教學體系的,一次性補貼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0萬元;對開設專題定向班的,一次性補貼企業10萬元/班。
3.對區內需求比較集中的專業技術人才,與省內外高校或國內發達省區合作舉辦培訓班,或組織高級研修活動,進行集中培訓,培訓經費由區財政和用人單位按2:1的比例承擔。
融資補貼:
對區內企業(機構)獲得銀行業
金融機構貸款,經認定專項用于區塊鏈項目的,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60%的補貼,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風險補償:
設立風險補償金,鼓勵銀行、保險等金融機構開展“投貸聯動”、“投貸保聯動”、“保貸聯動”等服務創新。對向區內企業(機構)發放的區塊鏈項目貸款發生損失的金融機構,經認定,按照單筆貸款50%的比例給予損失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擔保公司為區內企業(機構)提供區塊鏈項目融資擔保,經認定,按照發生代償金額的30%給予補助,單筆金額不超過100萬元。
上市獎勵:
對在境外、境內主板上市、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的,經認定屬于區塊鏈技術研發和應用創新的區內企業,分別給予1400萬元、850萬元扶持獎勵(含上級補助);在新三板掛牌的,經認定屬于區塊鏈技術研發和應用創新的區內企業,給予200萬元扶持獎勵(含上級補助)。以上獎勵分階段給予,在境外主板、境內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提交資料并獲交易主管機構正式受理的獎勵50%,上市后獎勵50%;在新三板提交資料并獲交易主管機構正式受理獎勵50%,掛牌后獎勵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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