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央行微信公眾號發布兩篇有關數字貨幣的文章,一是發表于2018年1月的范一飛副行長談央行數字貨幣幾點考慮,二是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
長春8月10日在中國
金融四十人伊春
論壇上關于數字貨幣的演講。
這是法定數字貨幣本月至少第四次在官方表態中“露臉”。8月2日,央行在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上表示,將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8月10日,穆長春在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稱,“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說是呼之欲出了”;8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支持
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提到支持在深圳開展數字貨幣研究等創新應用。
記者注意到,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旗下公司深圳金融科技有限公司一直在招兵買馬,8月初又掛出招聘
區塊鏈研發工程師和研究員的信息。
央行數字貨幣如何運營?
范一飛:應采用雙層運營體系
央行副行長范一飛在文中表示,中國央行數字貨幣應采用雙層運營體系。
他表示,大國發行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我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各地區經濟發展、資源稟賦和人口受教育程度差異較大,在設計和運營央行數字貨幣過程中,要充分考慮系統、制度設計所面臨的多樣性和復雜性。
“單層運營體系,是人民銀行直接對公眾發行數字貨幣。而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這就屬于雙層運營體系。”穆長春在演講中也對雙層運營體系做了解釋。
“中央銀行-商業機構”的雙層運營模式有諸多好處。范一飛分析稱,該模式不改變流通中貨幣的債權債務關系,不改變現有貨幣投放體系和二元賬戶結構,不會構成對商業銀行存款貨幣的競爭,不會增加商業銀行對同業拆借市場的依賴,不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放貸能力,也就不會導致“金融脫媒”現象。同時,由于不影響現有貨幣政策傳導機制,不會強化壓力環境下的順周期效應,且能提升支付便捷性和安全性,還具有央行背書的信用優勢。
范一飛表示,為保持央行數字貨幣的屬性,實現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管理目標,我國的央行數字貨幣雙層運營體系應不同于各種代幣的去中心化發行模式。第一,因為央行數字貨幣仍然是中央銀行對社會公眾的負債,其債權債務關系并未隨著貨幣形態而改變,因而仍必須保證央行在投放過程中的中心地位。第二,需要保證并加強央行的宏觀審慎與貨幣政策調控職能。第三,不改變二元賬戶體系,保持原有貨幣政策傳導方式。第四,為避免運營機構超發貨幣,需要有相應安排實現央行對數字貨幣投放的追蹤和監管。
“不過,這里所說的中心化運營模式與傳統電子支付工具也有所不同。電子支付工具的資金轉移必須通過賬戶完成,采用的是賬戶緊耦合方式。央行數字貨幣則應基于賬戶松耦合形式,使交易環節對賬戶的依賴程度大為降低。”范一飛表示,這樣,既可和現金一樣易于流通,又能實現可控匿名。央行數字貨幣持有人可直接將其應用于各種場景,有利于人民幣流通和國際化。另外,如果沒有交易第三方匿名,會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但如果允許實現完全的第三方匿名,會助長犯罪,如逃稅、恐怖融資和洗錢等犯罪行為。所以為取得平衡,必須實現可控匿名,只對央行這一第三方披露交易數據。在松耦合賬戶體系下,可要求運營機構每日將交易數據異步傳輸至央行,既便于央行掌握必要的數據以確保審慎管理和反洗錢等監管目標得以實現,也能減輕商業機構的系統負擔。
中央財經大學金融法研究所所長黃震表示,全球都知道數字貨幣是大勢。其實中國央行5年前就開始研究,從數字貨幣入手,包括區塊鏈在內,發揮數字經濟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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