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關于《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涉安全評估條款說明的公告。公告全文如下:
公 告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的《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第九條明確“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開發上線新產品、新應用、新功能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進行安全評估”。為落實規定要求,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安全評估工作,現就安全評估的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1.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所屬的中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在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技術服務管理方面建立了完整的認證體系,具備一批已獲認定認可的測評機構。相關企業可委托上述具有相關資質的測評機構開展安全評估,或自行對區塊鏈信息服務開展安全風險自評估,并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的相關要求,通過“全國互聯網安全管理服務平臺”(www.beian.gov.cn)提交安全自評估報告。
2.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未指定或授權任何單位和機構開展區塊鏈安全技術檢測和安全評估。
特此公告。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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