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俄羅斯議會下院國家杜馬投票通過了“關于利用投資平臺吸引投資”(On Attracting Investments Using Investment Platforms)法案。該法案也被人稱為“眾籌法”,也是規范俄羅斯數字經濟的一部分,其中引入了一些重要的概念屬于,比如“實用性數字權利”(utilitarian digital rights)等。
這項法案對眾籌平臺提出了一系列規則和條例,包括必須擁有至少 500 萬盧布(約合 8 萬美元)的自有資金,并且要在俄羅斯中央銀行(CBR)進行實體登記注冊,確保交易活動被監控。此外,對于一些“不合格的投資者”,他們每年在俄羅斯所有眾籌平臺上的投資不得超過 600,000 盧布(約合 9,500 美元)。不過,俄羅斯“眾籌法”目前并未明確提及
加密貨幣,盡管其中很多監管要求都適用于加密行業。
然而俄羅斯最值得關注的一個監管法案可能即將通過,它就是“數字
金融資產法”(On Digital Financial Assets),該法案草案已經在 2018 年春季進行了首次審閱,但原定于今年七月做出決定的計劃卻意外延期。現在,根據俄羅斯議會金融市場委員會主席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Anatoliy Aksakov)透露,該法案將會在十月份通過,屆時俄羅斯各部門之間應該能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達成共識。
阿納托利·阿克薩科夫還指出,監管方案中涉及的三項方案彼此都是緊密相連的,包括:定義數字權利、使智能合約合法化、以及規范眾籌,他相信俄羅斯各監管機構和當局之間的立場在十月份可以達成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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