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美國。Facebook和Libra協會大部分成員是美國公司,受美國政府監管,還有就是歐盟。在美國和歐元區發行穩定
加密貨幣已有監管框架,這些監管將適用于Libra。比如,USDC至少要滿足以下合規要求:第一,美國財政部下設FinCEN的虛擬貨幣經營牌照;第二,經營涉及州的貨幣轉移牌照;第三,美元準備金要存放在受FDIC保護的銀行;第四,美元準備金的真實性和充足性要定期接受第三方審計并披露;第五,KYC、AML和CFT等方面的規定。特別是,在AML和CFT方面,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6月21日發布了《虛擬資產和虛擬服務提供商:對基于風險的方法的指引》(FATF,2019)。G7集團計劃7月出臺對Libra的評估報告,最終實現聯合監管。如果美國允許Libra在美國監管下合法運行,則對全球支付系統影響巨大,中國應該有對策。
第一,中國應該積極參加IMF/BIS等國際組織關于
數字貨幣監管的活動,爭取在其中發揮作用。
第二,可以考慮準許中國企業參與Libra協會,目前都在觀望,打聽。因為Facebook不許在中國運營,所以Libra不與人民幣合作。
第三,中國可以結合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成果CBDC,鼓勵企業參與數字貨幣科研和應用,逐步構建數字貨幣生態,目前已經在試點,適當時候公開應用。中國科技企業已經在
區塊鏈技術應用取得進展,應用場景如
公益捐款、食品安全和正品溯源、證據存證、
供應鏈金融、銀行匯票流轉、跨境匯款,等等。
第四,對于有Facebook賬戶和外幣信用卡的中國居民而言,禁止他們用Libra在技術幾乎不可能。他們很容易開設Calibra數字錢包,先用外幣購買Libra,然后進行各種交易。應該明確,Libra不是
ico、ITO或其他虛擬貨幣。
第五,目前可先禁止人民幣與Libra的兌換(買賣),等待美國或G7對Libra的具體監管規則。可以先作為反洗錢的禁止條款。
第六,因為Libra是穩定幣,價格波動小,本身不增值,而且發行量可不斷增加;所以利用Libra作非法集資標的可能性不大。但中國的非法集資高手也可能利用Librad衍生工具詐騙。
第七,Libra的使用將大大推動上億人開設
區塊鏈應用APP或賬戶。我們要鼓勵國內商業銀行和金融機構運用
區塊鏈技術。SWIFT為應付Libra的挑戰,已經在6月20日的《白皮書》宣布運用區塊鏈技術改造全球支付系統,準備推出新的跨境支付服務GPI(全球支付創新)。高盛CEO所羅門6月27日也說,高盛正在對“代幣化”進行廣泛研究,支付系統的未來必然依賴于區塊鏈,全球支付系統正朝著穩定幣方向發展。
人民銀行要加快研究區塊鏈在支付系統運用(目前研究應用是替代M0),相關算力、結算速度、延遲等技術問題都會解決。要鼓勵非國有技術公司和國內商業銀行合作,盡快出臺金融運用區塊鏈技術的相關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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