暢想在
區塊鏈之下的信用社會中,每個人的信用數據、行為數據都將放到區塊鏈上,讓每個人能對自己的數據做主,有完全的權利運用的自己的數據,而不需要其他機構來證明,且個人能夠通過加密保證哪些數據是對外公開的、哪些是不公開、對哪些機構或人公開的、對哪些機構或人保密的。現在,客戶在互聯網搜索服務商,未來,客戶一旦發出需求數據,是多家服務商根據客戶的數據和自己的數據模型提出服務選項和報價,服務商圍繞客戶提供服務,真正以客戶為中心的商業模式才可能形成。
在現實中,區塊鏈想要實現對信用基礎的根本變革,還需要突破四大難關。第一,是將現在分散在各個機構中的數據通過統一的區塊鏈記錄為一體,這需要每個領域的機構都加入統一記賬的體系中來;第二,明確區塊鏈上相關數據的所有權、使用權、交易權、處置權。數據流轉的前 提是個人客戶對數據的主體權利得到尊重,在缺乏用戶授權的情況下,個人數據禁止交易——即 “無授權不交易”,需要制定相應具備法徉、行政意義的用戶隱私保護法案,并建立有行政權威 性的保護機構作為市場監管常任組織,防止個人數據被濫用;第三,個人和機構能夠方便地把相 關的數據上傳;第四,記賬是有成本的,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機制對記賬的機構進行適當的獎勵,以保證記賬的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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