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發揮碳市場對我市產業綠色轉型促進作用,根據《重慶市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渝府發〔2023〕6號)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度起,將我市碳市場納入標準由原定的2008—2012年任一年度碳排放量達到2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工業
強化碳資產管理的制度建設,搭建資產管理信息化系統平臺,提高企業精細化運營管理水平和碳排放數據質量
高度重視碳市場對企業的轉型促進作用
全國碳市場覆蓋范圍相對單一 致碳市場存在潛在的結構性風險,不利于實現全社會低成本減排
碳配額基準線設置正向激勵作用不足
配額分配過緊給火電企業帶來更大經營壓力
第三方碳核查環節未充分發揮應有作用
碳核算指南沒有發揮提高碳數據準確性的目的
基于碳實測的核算法難以應對我國燃煤電廠煤質不穩定的客觀情況
碳交易所股權轉讓最新信息:北京綠色交易所有限公司4%股權
ESG基金大起底:五大特征凸顯 三大隱憂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