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區塊鏈法律地位的不確定性會造成用戶的懷疑,最終打消其使用區塊鏈系統的念頭,當用戶不了解區塊鏈所用的基礎技術時,要想讓他們使用并信任區塊鏈是不現實的,這些因素共同導致了區塊鏈的用戶接受度低
智能合約具有透明可信、自動執行、強制履約的優點。盡管如此,自尼克·薩博1993年提出以來,智能合約始終停留在理念層面。重要原因在于,長久以來沒有支持可信代碼運行的環境,無法實現自動強制執行。而區塊鏈第*次讓智能
傳統互聯網主張實名制,試圖通過實名認證構建信用體系。區塊鏈恰好相反,它完全是匿名的,但每個人都會遵守信用,真正完成了一個匿名社會下的信用構建。區塊鏈語境下的智能合約與傳統法律制度也不相同。智能合約架構下執行合約時,不需要任何個人或者組織來決定,可以稱
透明,避免因中心控制帶來的信息不對稱;效率,實時獲得數據、效率更高;安全,分布式賬本的修改成本巨大,要攻破51%以上的賬本才能修改;可溯源,上鏈后每一步都有記錄,提高整個運營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