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財經消息,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趙磊在《中國法律評論》發表文章《
區塊鏈如何監管:應用場景與技術標準》稱,
比特幣的出現深受貨幣非國家化思想的影響,其天然就排斥來自政府的監管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干預。排斥監管是
區塊鏈技術的天然屬性。而一旦區塊鏈技術大量應用到各種社會場景中去,不可避免地會涉及投資人、參與者、普通消費者與國家等多方利益,帶來許多社會問題。從目前區塊鏈技術發展階段來看,主要應該采取以下三方面監管措施:一是對待首次代幣發行(
ico)要加強監管;二是對待成熟的
數字貨幣,可有條件放開交易;三是使用技術手段監管區塊鏈在
金融、法律以及其他行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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