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到底是金本位好,還是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發行貨幣好呢?這個問題一直爭論不休。中本聰的比特幣體系,就選擇了效仿“金本位體系”。
這種效仿,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儲量有限。
中本聰把比特幣發行總量設定為2100萬枚,只有這么多了,算法決定了比特幣絕不超發。這就像黃金在地球上的總儲量有限一樣。
第二,越來越難挖。
比特幣的儲量,在第一個四年,可以被挖出大約一半。然后每四年減半,難度越來越大。這就像黃金一開始可以在地表撿到,后來要掘地三尺,再后來要到深海才能找到。
就連這個名字“挖”比特幣,和挖比特幣的計算機,被叫做“礦機”,都是模擬黃金的。
這個“挖”比特幣的邏輯,簡單來說,就是每10分鐘就會有一道數學題被扔到網絡中,大家比賽,看看誰算得快。算得最快的計算機,就會“挖”到一定數量的比特幣。
真實的挖礦,是一個復雜的數學邏輯。如果沒有數學背景,你簡單地這么理解就可以了:計算機的算力,就相當于挖黃金的體力。體力越多的人得到越多黃金;算力越多的計算機,得到越多的比特幣。
所以,你現在理解比特幣了。比特幣,就是互聯網世界的虛擬黃金。既然毫無實際價值的黃金,可以作為貨幣,大自然就是黃金貨幣的發行者,那么比特幣,理論上也可以作為貨幣,算法就是數字貨幣的發行者。
黃金,和比特幣的發行,都不需要央行。
下面就帶來一個問題,黃金之所以被選為貨幣,是因為人們接受。有同樣屬性的銅、鐵、錫,最后沒有成為貨幣,是因為人們沒有選擇用它們交易。最后,銅鐵錫只能是商品,而金銀因為人們的選擇,成為了貨幣。
那么,人們一定會選擇“比特幣”作為貨幣嗎?如果我發行一個“張三幣”,你發行一個“李四幣”,憑什么它成為了今天價值幾萬元一枚的“貨幣”,我的就一文不值呢?怎么才能讓我的“李四幣”也和比特幣一樣值錢呢?
最初比特幣也是沒有任何價值的,第一筆獲得市場流通的交易是2010年5月22日,一名程序開發員用1萬枚比特幣,買了兩份披薩,按照今年最高點價格,這兩份披薩價值4000萬美元,這天被比特幣愛好者稱為“披薩日”。
但是比特幣后來慢慢值錢起來,是因為有人用,有交易場景。用得人多了,比特幣才真正開始值錢起來了。
比特幣的去中心化,使得它天然具有匿名、無監管、跨國等特點,加上高可靠性和安全性,受到了某些特定人群的青睞。比特幣最開始,是在很多跨國交易和黑市交易中流行起來的,比如毒品交易和跨國洗錢都喜歡使用比特幣。
同時,由于它虛擬資產的特性,又逐漸獲得了市場的認可,有了穩定的價值,越來越多的人開始使用它作為規避金融監管或者避稅的工具。比如一些國家的富人,通過購買比特幣來實現財富的轉移和傳承,以規避遺產稅。
今年年初的比特幣大漲,就是個明顯的例子,中國人覺得是因為國家外匯管制,有錢人通過比特幣轉移資產;美國人覺得是因為川普上臺,大家購買資產避險;印度人覺得是因為莫迪反腐,很多人手中的大鈔用不出去,只好購買成數字資產。這些都說明,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比特幣,并且把它當成資產看待。
比特幣從傳統定義上來看,還不算真正意義上的貨幣。目前全球主要國家都對比特幣持觀望態度,但是,越來越多的國家都開始至少承認它的“數字資產”的身份。否則,避稅、轉移資產等問題,無法解決。
比特幣的成功,使得市場開始期待下一個比特幣。于是,就出現了很多其他類型的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例如以太幣、瑞波幣、未來幣、狗幣等。甚至,還有很多傳銷公司,發行各種完全不著調,沒有交易場景的數字貨幣。用比特幣的暴富效應作為誘餌,用傳銷的手段,出售注定一文不值的各種“傳銷幣”。
去判斷每一種虛擬貨幣的未來價值,這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是不可能的任務。所以對大多數讀者來說,除非你是專業人士,除了比特幣之外,其他虛擬貨幣,最好非常謹慎地對待。
還要解釋一下,我們把比特幣稱為“數字貨幣”。但是“數字貨幣”這個詞的意義非常廣泛。各國央行提到數字貨幣時,大多指的是“不以現金為載體”的傳統貨幣,比如無現金的美元,無現金的人民幣,并不是指比特幣,或者其他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
區塊鏈,以及基于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的火爆,引發了無數人對區塊鏈的巨大熱情,和“區塊鏈還能干什么”的更多想象空間。對這些應用的想象,直接導致了ICO這個概念,在今年上半年突然變得炙手可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