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格財經方軍表示,STO是個模糊不清的概念,是面向機構的融資,還是面向公眾?面向機構和企業投資者,那現有的企業股權安排都有。
面向公眾,那搞合規去吧,SEC的規范很清楚的地在那兒。面向機構和企業投資者的,Nasdaq的Linq不早就做了嗎,完全合規。
高鏈資本陳鈺璋表示,STO是創新,但不能解決真實的問題。
STO背后的底層邏輯問題:究竟散戶(包括大C)與專業機構投資人,誰更能發現好公司?好公司更愿意拿誰的錢?資產證券化不是真正的需求,是個投機行為。
區塊鏈如果要在STO上證明自己,就需要回答這個問題:究竟怎么提高了生產力?
信睿寶初壯表示,公司這種企業制度會被碎片化,由此而來的股權、債權,乃至貨幣本身,都會被重新定義。未來投資的主要領域,可能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股權了。
STO可能是方向,具體形態模式還需要不斷進化。監管是滯后的,不能用舊瓶裝新酒。資本市場上,監管從來不是中立的,而是參與博弈的一方。并且監管從來不是有效的,監管達不到其所宣稱的目標。
通證經濟研究者陳智鵬表示,現有的STO大多對應現實中公司的股權、債權或房地產投資信托等
金融資產,如果僅僅簡單地將現有的證券通證化,那么確實創新不足,產生的價值有限,純粹只是證券在區塊鏈上的簡單映射而已。
后記
納斯達克首席執行官弗里德曼曾表示:“如果你決定以規范的方式做
ico,那么我們很樂意弄清楚是否有機會與人合作。”
可以看出,對加密資產保有謹慎態度的納斯達克對發行證券化代幣頗有興趣,早在2015年,納斯達克就實行了利用Linq
區塊鏈技術進行證券交易。
在全球的邏輯已轉向追求資產流動性之際,納斯達克對STO的積極探索將加速推動合法化ICO時代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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