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納斯達克(Nasdaq)交易所正策劃推出通證化證券平臺,為此,納斯達克正與
區塊鏈技術企業 Symbiont 進行談判,旨在達成相關合作。此平臺為區塊鏈公司提供了一種安全的
token交易,作為籌集資金的新方式,即 STO 。STO是Security Token Offer 的縮寫,意指證券型通證發行,其目標是在一個合法合規的監管框架下,進行通證的公開發行。
STO是Security Token Offer 的縮寫,意指證券型通證發行,其目標是在一個合法合規的監管框架下,進行通證的公開發行。一般來說,ST(Security Token,證券型通證)對應著現實中的某種
金融資產或權益,比如公司股權、債權、黃金、房地產投資信托、區塊鏈系統的分紅權等。STO是IPO在區塊鏈時代的升級版本,可以理解為IPO 2.0。
DAICO是區塊鏈世界對1CO亂象的一劑解藥,其療效還有待觀察。但是對于已經運行了幾百年的金融系統而言,如何應用投資者適應性原則,如何進行項目的信息披露和財務審計,是積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成熟方法的。比如在1929年大蕭條中誕生的美國“1933年證券法”就詳細的規定了如何進行投資者保護和信息披露,并一直沿用至今。
如果將現有的監管條例和1CO進行有機的結合,就產生了STO。對區塊鏈世界而言,STO是對1CO的一種救贖,而從傳統金融的角度來看,STO卻是對IPO的升級。當然,STO是一種新事物,為了形成與之適應的監管方法,有必要升級監管政策,或許最后會形成新時代的“20XX年Token法”。
按照瑞士當局的觀點,現在的通證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類是支付類通證(Currency Token),也就是
比特幣、
萊特幣、門羅幣、達世幣、零幣等區塊鏈1.0時代的
數字貨幣,這些通證基本符合“數字貨幣”這幾個字的本義;第二類是使用型通證(Utility Token),包括
以太坊、EOS、ADA、Tezos、Zilliqa這些公鏈中流轉的通證,還有0x、Loopring、Bancor等協議層的通證,還有Status、Kin、Decentraland等代表DAPP權益的通證;第三類是證券型通證(Security Token),包括DigixDAO、FT、BNB等代表黃金或交易平臺收益權的通證。
為什么現在區塊鏈世界中空氣幣橫行,為什么這些通證都不愿意綁定現實中的實際權益,除了部分項目方初心不正,只想圈錢外,還有很多項目方只是擔心所發行的通證被判定為證券,從而受到各國證券法的監管。所以對于現在的
區塊鏈項目而言,絕大多數都會要律所出具非證券通證法律意見書,以便順利開展后續的融資活動,對于很多交易所而言,也會要求項目方證明自己的通證并非證券,這主要也是擔心受到各國的監管甚至取締。
當然的確有優秀的項目團隊是真正想開發有價值的區塊鏈系統,這類項目多為公鏈,這些項目中的通證的確都是使用型通證,類似于以太坊中的ETH,是用戶使用該系統功能所要支付的燃料。但是具備底層
區塊鏈技術開發能力的團隊寥寥無幾,百中無一,所以對于絕大多數團隊而言,沒必要開發底層公鏈,也沒必要開發純使用型的通證。
對于現階段新進入區塊鏈行業的成熟企業來說,他們有業務、有用戶、有積累、有流水,為什么一定要聲稱自己的通證與證券無關呢,為什么一定要逃避監管、偷偷摸摸的搞1CO呢,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的承認自己發行的通證就是證券呢,為什么不能將自己的發行募資過程放到陽光下呢?基于這樣的思路,業界已經有很多先行者在探索STO的路徑,尋找1CO和監管的最大公約數。
Securitize,Polymath和Harbour這幾家公司已成為傳統資產通證化運動的領導者,他們試圖將證券公開發行的過程公開透明的記錄在區塊鏈上,合法合規的開展STO。同時加拿大證券交易所(CSE)這些的傳統交易所,還有Open Finance、tZero等新興數字交易所都試圖開辟合法的持牌證券通證交易區,這些新舉措都大大的推動了區塊鏈行業融資行為的合法化。
STO:IPO的智能合約化
STO作為一個新生事物,在它還沒落地之前,就有人提出質疑,認為這不過就是現有證券換皮而已,沒有實質性的創新。這種說法其實也有幾分道理,因為除了完全植根于區塊鏈系統中的權益通證外,現有的STO大多對應現實中公司的股權、債權或房地產投資信托等金融資產,如果僅僅簡單地將現有的證券通證化,那么確實創新不足,產生的價值有限,純粹只是證券在區塊鏈上的簡單映射而已。
一般來說IPO過程中,會涉及到改制與設立股份公司、盡職調查與輔導、財務審計、法律意見書準備等、定價與發行等過程。隨著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約的發展,存在對這些傳統的IPO環節進行智能化改造的可能,從而降低IPO成本、降低證券上市后流程成本、降低清結算成本、降低上市企業治理成本。
比如一些財務審計的流程,可以通過智能合約部署到區塊鏈上,只要在鏈下收集好數據傳到智能合約中,很多報表就可以自動生成,從而讓投資者可以實時公開透明查詢到企業的財務狀況。又比如在做法律意見書的時候,很多過程也是律師在Excel表格里面對一些選項進行打鉤而已,而這個部分也可以智能合約化,從而讓律師的意見可以清晰直觀的呈現給相關方。另外,在ST上市交易之后,與傳統證券不同的是,一旦在交易所交易完成并提現到自己的錢包后,ST就已經完成交割了,而傳統證券進行清結算還需要通過清算中心操作,耗時可能需要幾天。
ST相比傳統證券還有一個最大的優點就是,ST是可編程的,所以能夠帶給上市企業很多傳統證券不具備的功能。比如分紅的話,可以直接部署分紅智能合約到鏈上,只需要往該合約打入一筆資金,分紅就可以自動完成了。再比如股東(通證化后或許可以叫幣東)投票,也不必組織線下的股東大會,而是通過投票智能合約就能直接在鏈投票,直接反應幣東的意志。這些新的可編程特性使得傳統證券變成了智能證券,STO具備了取代IPO的技術優勢。
STO的落地和監管
在STO實際落地的過程中,現階段有一種操作方法,那就是仿效互聯網企業海外上市的流程,先注冊離岸公司,再通過VIE結構控制國內公司,再由離岸公司發行ST,只是最后不到納斯達克上市,而是到Open Finance、tZero、CSE等持牌ST數字交易所交易。
STO是區塊鏈時代的IPO
同時,我們也呼吁監管層能夠在國內開設ST監管沙盒,在沙盒里先行先試,探索出一條適合中國環境的STO道路,之后再設立合規的ST交易所,可以與現有的主板、創業板形成多層次的資本市場,讓中國能夠引領區塊鏈這場新時代變革的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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