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一些學者從經濟學角度對區塊鏈系統的性能和安全性做了有價值的研究。
第一,關于區塊鏈的“三元悖論”,即沒有一個區塊鏈系統能同時具有準確、去中心化和成本效率這三個特征。Abadi和Brunnermeier(2018)的理論分析表明,中心化賬本具有準確性和成本效率,其維護者可以獲得壟斷租,特許權價值激勵它們準確記賬。分布式賬本給予記賬節點獎勵以激勵它們準確記賬,但通過POW選出記賬節點又犧牲了成本效率。信息在區塊鏈分叉之間的可轉移性以及“礦工”之間的競爭,會促成“分叉競爭”。“分叉競爭”有助于消除單個區塊鏈系統享有的壟斷租,但也可能帶來不穩定性和不協調性。
第二,關于POW的利弊。以
比特幣為代表的POW仍是區塊鏈中占主流地位的共識算法,POS的安全穩定性還沒有像POW那樣經受長時間檢驗。Biais et al.(2018)認為,在基于POW的公有鏈中,隨著“挖礦”總算力上升,“挖礦”難度將往上調,單個“礦工”對算力的投資將構成對其他“礦工”的負外部性。這樣就會引發“挖礦”算力的“軍備競賽”,并造成“挖礦”領域的過度投資。Ma etal.(2018)的理論分析發現,比特幣“礦工”可自由進入的安排,是比特幣“挖礦”消耗資源的主要決定因素,而比特幣算法內嵌的“挖礦”難度調整機制對“挖礦”消耗資源影響不大。
第三,POW“挖礦”的經濟學問題,特別是交易費率的影響因素。Houy(2014)從理論上研究了比特幣“礦工”在打包交易時面臨的經濟學問題。一方面,打包的交易越多,“礦工”越有可能獲得手續費。但一方面,打包的交易越多,區塊越大,區塊在分布式網絡中傳播并成為區塊鏈共識所需的時間越長,就越有可能成為“孤塊”。
第四,關于區塊鏈的經濟安全邊界。Budish(2018)從經受攻擊的角度,研究了以比特幣為代表的基于POW的公有鏈的安全性,并提出了若干提高安全性的經濟激勵措施。作者認為,這類區塊鏈的經濟重要性越高(比如,設想比特幣市值接近黃金),那么惡意攻擊它們的可能性也越高,因此要對公有鏈的大規模應用持懷疑和審慎態度,企業和政府在數據安全方面有比公有鏈更便宜的技術。
總的來說,目前真正落地并產生社會效益的區塊鏈項目很少,除了區塊鏈物理性能不高以外,區塊鏈經濟功能的短板也是重要原因。應在持續研究和試驗的基礎上,理性客觀評估區塊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一是不要夸大或迷信區塊鏈的功能。這些年的行業實踐已經證明一些
區塊鏈應用方向是不可行的。特別是,現代
金融體系在發展過程中不斷吸收各種技術創新。技術創新只要有助于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以及金融交易的安全性、便利性,就會融入金融體系。迄今為止,還沒有一項技術創新對金融體系產生過顛覆性影響,區塊鏈也不會例外。
加密貨幣供給沒有靈活性,缺乏內在價值支撐和主權信用擔保,無法有效履行貨幣職能,不可能顛覆或取代法定貨幣。區塊鏈的匿名特征反而會增加金融交易中反洗錢(AML)和“了解你的客戶”(KYC)的實施難度。但也要看到,我國的一些國情提供了實踐區塊鏈的機會,比如數字票據交易平臺有助于緩解我國票據市場分散化的問題。
二是區塊鏈應用要立足實際情況,不要拘泥于一些過于理想化的宗旨。比如,用科技來替代制度和信任是非常困難的,在很多場景甚至就是烏托邦。再比如,去中心化與中心化各有適用場景,不存在優劣之分。現實中完全的去中心化和完全的中心化場景都不多見。很多區塊鏈項目從去中心化宗旨出發,但后期或多或少引入了中心化成分,否則就沒法落地。比如,區塊鏈外信息寫入區塊鏈內,往往需要一個可信任的中心化機構,完全的去中心化是不可能的。
三是目前區塊鏈投融資領域泡沫明顯,投機炒作、市場操縱甚至違規違法等行為普遍,特別是涉及公開發行交易的
token的項目。政府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防范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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