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經濟通過自動的價格機制實現資源的流動與配置。價格漲跌間資源的供給與需求自主調整著,反過來又推動價格變化,最終達成市場均衡。價格機制一向被經濟學家們奉為圭臬。但事實上許多資源的組織協調通常是在沒有價格機制參與的情況下進行的,如企業的生產活動。
D.H.羅賓遜對企業有個生動描述:“在不自覺的統籌協調的大海中的自覺力量的小島上,它如同凝結在黃油牛奶中的一塊塊黃油。”對此,羅納德·科斯(R.H.Coase)提出了經濟學史上的一個“驚世”之問:“假如生產是由價格機制調節的,生產就能在根本不存在任何組織的情況下進行,面對這一事實,我們要問組織為什么存在。”1937年科斯發表著名論文《企業的本質》,開創性地利用交易費用理論分析了企業的本質及其與市場的關系和邊界所在,并因此于1991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他認為,企業產生的原因是企業組織勞動分工的交易費用低于市場組織勞動分工的費用。作為價格機制的替代物,企業是一種替代市場進行資源配置的組織。兩種機制交易費用高低決定了兩者間的邊界。
科斯的交易費用理論完美闡述了企業在一個專業化的交換經濟中出現的根本原因,時至今日仍閃爍著智慧的光芒。企業與價格機制成了大家廣泛認同的現代市場經濟的主要資源配置模式。然而,隨著移動互聯網和現代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廣泛應用,傳統意義上的企業發生了“異化”,出現新的組織形態,比如共享經濟的平臺型企業,更有甚者,出現了企業的“消亡”。那就是本文所探討的完全依靠算法而運行的“無組織形態的組織力量”——以比特幣、以太坊等加密代幣為代表的自治去中心化組織(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簡稱DAO)。
共享平臺型企業的特征是,原先企業內部的生產活動大量被外移至共享平臺,打破了長期生產要素對企業的依附,直接向最終用戶提供服務或產品。如共享打車,司機與共享平臺之間沒有固定的雇傭關系,自由地接入或退出共享平臺開發運營的打車app,根據自我意愿直接向顧客提供打車服務獲得收入。自治去中心化組織進一步將共享平臺企業的去中介化進行到底,完全“抹除”了企業的組織形態。于是就有了類似“科斯之問”的第二個問題:傳統的經濟學理論告訴我們,生產要么由價格機制調節,要么由企業組織開展。面對這一結論,我們要問,DAO組織為何存在?它和企業有何區別?它與企業和市場的邊界在哪?這些問題尚待研究。
回顧科斯的經典論著《企業的本質》,他的解釋首先來自一個樸素的觀察:“在企業之內,市場交易被取消,伴隨著交易的復雜的市場結構被企業家所替代,企業家指揮生產”,因此自然而然地推導出:“企業的顯著特征就是作為價格機制的替代物”,進而,科斯利用交易費用理論解釋了在什么情況下資源的配置由價格機制決定,在另一種什么情況下資源的配置依賴于作為協調者的企業家,從而“在經濟理論上的一個鴻溝上架起一座橋梁”。
我們若以相同的視角去審視共享平臺和DAO組織的經濟活動,亦可以得到一個樸素的發現:在這些組織里,由企業家指揮的生產變少了,而市場交易活動變多了,但協調、控制等組織功能依然存在,只是這些功能原先由企業家承擔,現在則通過算法來實現。比如,通過算法,共享平臺自動搜尋和匹配產品的供需,快速達成交易,無須需預測、計劃、協調與控制等企業管理活動;比特幣、以太幣等DAO組織平臺則以密碼學技術為基礎,通過分布式多節點共識機制,“完整、難以篡改”地記錄價值轉移(交易)的全過程,構建了去中心化、多中心化的應用或商業邏輯,并且通過運行在區塊鏈上的代碼即智能合約,保證業務邏輯的自動強制執行,整個流程無需任何管理人員的介入,自動完成了商品的生產、交易與消費。據此,我們就找到了回答DAO組織為什么存在的切入點,即在價格機制和企業機制之外出現了第三種市場資源配置機制:算法機制。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