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云計算、
人工智能、
區塊鏈技術、
物聯網技術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發展,加速了新技術與傳統
金融的融合與演變,使得傳統金融的內涵、邊界、載體、運作模式,金融交易風險表現形式、范圍,以及金融風險防范的手段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新技術在促進傳統經濟金融模式變革的同時,也對傳統經濟金融的監管思維、理念和方法帶來巨大沖擊和挑戰。特別是
區塊鏈技術誕生以來,對基于區塊鏈技術的通證等新的金融服務、產品和模式的管理,傳統金融監管思路與方法已經較難適應。對于新事物的監管要求監管機構從思維和理念上進行創新與突破,加快改革步伐,制定出適應新金融發展的金融監管體系,包括沙盒監管、風險防范措施等。在堅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前提下,通過建立風險防火墻,堅持彈性監管,保持技術創新與風險的平衡,對于區塊鏈技術及其應用發展具有積極的意義。
區塊鏈技術創新發展與應用生態構建中,通證起到非常重要的激勵作用。然而,對于通證發行與流通,監管與市場之間存在較多爭論。無論區塊鏈技術如何發展,通證監管是不可避免的話題。鑒于中國沙盒監管試點、行業特許試點后續有可能會逐步展開,對此我們需要做一些前瞻性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并提出通證監管相應方案。本文試圖從中國國情出發,可操作性出發,實事求是,參照其他金融監管方式,試圖找出一條符合中國國情的通證監管模式。
合規通證的定義
合規通證來源于英文Security
token Offerings(簡稱STO) 的中文翻譯,即證券型通證發行。作者在STO基礎上提出合規通證。合規通證是指在確定的監管框架下,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要求,進行合法合規的通證公開發行。合規通證中的通證是現實中的某種金融資產或權益,比如公司股權、債權、知識產權,信托份額,以及黃金珠寶等實物資產,轉變為鏈上加密數字權益憑證,是現實世界各種資產、權益,服務的數字化。
合規通證必要性
如何對通證監管,涉及到項目發起人,團隊,交易所,投資人,散戶,政府監管部門,第三方監管部門,也涉及到法律法規,國家政策,行政規章等對于鏈上數字資產的適用;涉及到如何處理現實世界資產和鏈上數字資產的銜接和映射的問題,涉及到金融穩定,實業發展,脫虛向實等問題,涉及到如何利用現代科學技術,加速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科學化,加速我國實體經濟新一次飛躍,既是舊制度的改造和揚棄,也是一種經濟制度的創新,牽一發而動全身。
所以穩妥起見,目前階段不宜全面推行合規通證,應該選擇有一定基礎和環境條件的地方和行業開展沙盒監管和行業特許試點,尋找到規律性的監管路經后,再向全國推廣普及。
合規通證的監管原則
1. 效率和公平兼顧的原則。
對比一般意義上的IPO來講,合規通證更應該體現出效率的優勢。一般的 IPO 項目動輒需要幾年的周期,在保證公平的條件下,合規通證在政策的監管之下數月就能完成融資上鏈工作。
2.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原則。
保護投資者是合規通證的中心工作,對通證納入監管,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對行業進行有序化的管理。這是合規通證的應有之意。
3.自律監管、行業監管和第三方監管相容的原則。
發揮市場主動性,以項目方自律監管,行業監管和第三方監管為主,盡量的把預防和解決問題都交給市場,交給參與交易的市場主體。
4.動態監管的原則。
政府一般不出輕易出手,出現問題首先通過項目方自己的方式讓他們自己解決,如果解決不了行業協會和第三方機構參與解決,然后政府制定法律法規、政策規章,最后司法和仲裁可以作為補充的解決手段。
5. 制定條例。
可以在中國證券法下制定下位法規-合規通證監管條例,具體規范監管制度的宗旨,基本原則,組織機構,操作程序,處罰條款等等,無需另外制定法規,直接通證納入證券法管轄,在立法上的阻礙就會很少。
作者介紹:劉曦子,賽迪區塊鏈研究院副總工程師,“區塊鏈賦能實體經濟推進計劃” 策劃人,《2018中國區塊鏈年度發展報告》編寫委員會副主任,《區塊鏈+人工智能》書籍主要編寫成員
馮培律師簡介:北京天馳君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通證經濟管理中心專家委員會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民事委員會委員。
(作者:馮培 劉曦子,;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鏈門戶官方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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