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值中國:根據美國法律,您在相關機構或者大學實驗室雇傭期間所發明的這項技術,其知識產權是歸您的雇主所有還是您自己所有呢?
斯科特:這個問題非常好!我們是發明者,但同時我們是組織的雇員,按照法律規定,我們的專利權是歸雇主所有的,這屬于職務行為。也就是說,我們在被雇傭期間所發明的一切技術或者產品,都是雇主享有這項專利。
所以我們提出的
區塊鏈技術當時是歸Bellcore所有的,但Bellcore并不認為這是一項具有前景的技術,所以Stuart和我決定自立門戶,開始我們自己的事業,去開發
區塊鏈技術。但當時我們都很年輕,并且也沒有什么經驗,我們并不懂得如何去做生意,所以在創業初期,我們犯了很多錯誤,但是我們也做了一些正確的事情。
我們開始了提供區塊鏈技術服務的業務,我們的確發展出了這些業務,并且我們盡全力去找到客戶和資源,比如一家大型會計事務所,一家軟件公司,一家大型銀行,美國郵政,他們都想利用最新的技術去升級現有的電子文檔存放系統,但由于我們缺乏經驗,最后都沒有能夠和這些公司達成一致,所以最開始的創業基本上都是比較失敗的。
我之所以談論我的失敗,是因為我想讓大家了解,在90年代的創業者是如何成長的。我們經歷了很多失敗,也從這些失敗中吸取經驗,才能得到后來來之不易的成功。
價值中國:在最初創業階段,即使您經歷了一些失敗,您是否始終認為區塊鏈技術是一種下一個如同“互聯網”一樣顛覆性的技術呢?為什么?您是如何考慮其影響或影響的呢?
斯科特:因為我始終認為區塊鏈技術是充滿希望的,我始終堅信,區塊鏈技術將受到廣泛的認可和應用,區塊鏈肯定是互聯網量級的核心、基礎技術,只是需要花費一點時間讓人們去接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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