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IMO)成員國通過了一項關于建立“航運綠色走廊”的全球框架協議。該框架旨在選定特定的主要航運航線(如亞洲-歐洲、跨太平洋航線),在這些航線上協調推行一系列減排措施,包括:強制使用
低碳/零碳燃料(如綠氨、綠色甲醇)、為使用清潔燃料的船舶提供優先靠泊權,以及試點將航線上的船舶排放納入鏈接的碳定價機制(如通過區域ETS或全球性航運碳稅)。框架鼓勵港口配套建設低碳燃料加注基礎設施。此舉被視為IMO在推動全球航運業脫碳方面,從制定宏觀目標轉向具體實施路徑的關鍵一步,旨在通過“試點先行”積累經驗,最終推廣至全球航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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