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
湖北電力交易中心發布關于常態化開展“電-碳-
金融”三市場協同交易工作的通知。
文件提到,有“電-碳-金融”三市場協同綠電交易需求的用戶,在參加常規綠電交易后,確定“電-碳-金融”部分電量規模(不得超過常規綠電交易規模,常規綠電交易規模由電力交易中心確認),協同銀行、
碳交易中心簽訂湖北省2025年“電-碳-金融”三市場協同三方協議,并完成碳配額質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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