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計算即權力”有三點看法:
1.“計算即權力”代表了一種已確定的利益分配的方式。只要計算力高或擁有更多的算力,那就擁有了某些控制權;
2.對于
人工智能來說,更多的是近似性算法,因為現在已經無法使用傳統算法,解決人類生活中的復雜事物;
3.它代表了高效事物的發展規律。我們知道人類在發展最快的時候,在計算機和互聯網爆發性增長,或者是突飛猛進進步的時代。這種時代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計算的提升,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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