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交大金融法系列講座第四十講——區塊鏈技術與金融監管在徐匯校區凱原法學院206會議室舉行。本次講座由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黃震教授主講,我院許多奇教授主持,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吳沖鋒教授、上海財經大學胡乃紅副教授、金杜律師事務所顧問、金杜研究院院長歐陽振遠,以及數十位法學院碩博士生共同參與了講座。

講座伊始,黃震教授首先講述了區塊鏈技術的基礎架構,分別介紹了區塊鏈技術的三大層面:應用層、數據層和網絡層,并深刻地指出:區塊鏈是基于P2P這種點對點直接互聯的信息技術建立起來的,與P2P不同的是,區塊鏈的每一個節點都可以看到和儲存其他節點上的內容。

接下來,黃震教授通過介紹區塊鏈的迭代,介紹了區塊鏈技術的主要應用場景:如與加密技術結合產生的比特幣;與物聯網技術結合產生的智能家居設備、P2P電網;與移動互聯網技術結合產生的移動通信網絡的革新以及與大數據技術結合產生的反洗錢業務等等。
再次,黃震教授講述了各國政府對區塊鏈技術的態度以及對策。黃震教授指出美國將比特幣視為一種商品;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并將比特幣視為一種私人貨幣和貨幣單位;荷蘭、英國和日本都對比特幣和區塊鏈的研究采取積極態度,并投入政府經費進行研究,其中日本還首次批準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并將比特幣定義為財產。我國目前對于比特幣的貨幣屬性是采取否認態度的,并禁止金融機構提供比特幣交易服務,但肯定了區塊鏈技術的作用和數字貨幣的價值。

最后,黃震教授講述了區塊鏈技術和金融監管要求。黃震教授指出,以成功預測了e租寶風險的“冒煙指數”系統為例,可以網絡協議層、數據層、平臺層和應用層為邏輯,采用同態加密、零知識證明等密碼學保護數據隱私,以實用拜占庭容錯協議(PBFT)為共識機制,實現對交易和數據監測的穿透式觸及。
在互動環節中,歐陽振遠提出,當前大數據對異常交易的檢測起到了非常顯著的作用,每個國家對于異常交易的標準都有非常高的保密性,設定在數據程序中,可以對異常交易進行異常警報,再深入調查交易的實質過程來對金融交易進行管控。
吳沖鋒教授提出當前數據監控中的三個標準,分別是:逐利合約、近期合約和重倉合約。吳沖鋒教授指出,我國的證券交易都是一級托管,比起國外耳機托管擁有更高的透明度和易監管性。
胡乃紅副教授從信用的角度對黃震教授的區塊鏈的三層架構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最后,本期講座在師生的合影留念中圓滿結束。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