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琳認為,未來轉型
金融的發展可以向已經發展相對成熟的綠色金融“抄作業”,綜合運用政府加市場的手段。在轉型金融發展的初步階段,關于碳減排目標和效果的評估體系尚未完善。若一開始就對市場進行過多限制,不利于中小型企業形成減碳決心。因此,程琳建議,可以考慮針對不同規模的企業采用不同的方法和手段,對于中小型企業應當適當簡化流程,只要符合轉型金融標準,可以量化其減碳效果的項目,就應該鼓勵和支持。
“借鑒綠色金融經驗,由政府應充當看門人的角色,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先行試點,鼓勵轉型金融的啟動和發展,讓市場充分認識到轉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最終讓市場發揮作用,形成良性循環。而在這個過程中,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和能力建設,甚至考慮設置類似于碳減排工具的轉型金融激勵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支持轉型企業和項目。”程琳說。
(南財全媒體集團記者 盧陶然、實習生謝泳妍 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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