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國務院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國發〔2021〕23號)明確提出探索建立重點產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跡標準。美國“碳關稅提案”體現了按照碳足跡“征稅”的邏輯、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將按照產品
碳排放量進行“征稅”、歐盟最新發布的《電池與廢電池法》明確了電池碳足跡的要求。數字人民幣和碳賬戶體系的結合可以更好的實現碳賬戶對經濟活動“從搖籃到大門”的碳足跡記錄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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