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證時代正式來臨了,新華社
北京8月3日電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
能源局3日聯合發布的通知提出,進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綠證)制度,明確綠證適用范圍,規范綠證核發,健全綠證交易,擴大綠電消費,完善綠證應用,實現綠證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全覆蓋。
新政利好消息出臺
此通知明確太陽能發電、分散式風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常規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海洋能發電等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都可以核發綠證。其交易方式主要包括雙邊協商、掛牌、集中競價三種方式。不過要注意的是綠證可有償轉讓,但不能重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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