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人:任何希望持有或交易I-RECs的人必須在I-REC登記系統中至少有一個賬戶。擁有賬戶的個人或組織被稱為“參與人”。希望購買和消納I-REC證書的最終消費者可以是擁有自己賬戶的參與人,也可以是現有市場參與人的客戶,授權參與人持有賬戶。
登記人:發電機組必須在I-REC系統注冊后才能簽發I-REC。電廠的所有者可以注冊其電廠,以直接的方式或通過委托第三方代理申請I-REC簽發。進行了發電機組注冊并要求周期發行I-REC的個人或組織被稱為“登記人”。登記人無需在I-REC登記處持有賬戶,但必要時,個人或組織可以申請同時成為登記人和參與人。
發行人: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發行人可以是政府機構或獨立實體,應在政府當局的認可和支持下行事。發行人負責發電機組的注冊、監督和核證報告,并基于報告來發布I-REC。發行人必須與I-REC組織簽訂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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