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源側。一是增加新
能源裝機水平。統籌資源條件、政策因素、經濟可行等,推動新能源資源梯次開發,推動調峰氣電、抽水蓄能等調節性電源以及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龍頭水電站建設和水電擴機等各類調節性電源建設。爭取至2035年,
云南新能源裝機達到約1億千瓦,實現全省總裝機的倍增與翻番。二是重塑云南省各類電源在新型電力系統中的定位。將新能源培育成為未來云南增量電源的絕對主體,水電由絕對主力電源轉變為基礎性電源,火電成為應對來水波動、新能源出力波動等不確定性的調節型電源。
(二)負荷側。一是加快分布式光伏電站開發。以“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推動超過500萬千瓦分布式光伏電站開發,形成“能發能用”“可上可下”的新型電力系統用戶。二是加強需求側管理。引導電力用戶削峰填谷,匹配發用電曲線,通過更加嚴格的用電政策推動高能耗、高電耗、低附加值的產業退出,提高清潔能源利用效率。
(三)電網側。一是強化新能源富集地區送出通道建設。加強綠色鋁硅項目集中布局點負荷供電能力,加快推進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發展的電網建設。二是推動電力回送和藏電入滇。藏東南水電接續(接近1億千瓦水電資源)、緬北水電回送(超過3000萬千瓦),推動形成“接續藏東南、輻射東南亞、聯通粵港澳”的區域能源電力樞紐。三是提高電網的智能化、數字化和安全保障水平。進一步推進輸配電網智能化、數字化研究,提升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發展的電網技術和管理水平,構建新能源發電、儲能調節、用電負荷“可觀、可測、可控”調控體系,建立“信息完備、預測精準、調整靈活”的電力運行智能化調度系統。
(四)儲能側。“十四五”期間,從保障云南電力供應、促進新能源消納等實際需求出發,優先發展建設周期短、布局靈活的新型電池儲能,并探索其他新型儲能形式的應用。中長期,從全局優化儲能規模布局,結合需求發展抽水蓄能,推進集中式和分布式儲能電站建設,通過源、網、荷側儲能多元發展,在不同時間和空間尺度上滿足系統調節和電力存儲需求,提高系統整體的調節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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