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進基于林草碳匯的市域碳中和。出臺了《
包頭市林草碳匯市域碳中和實施方案》和相關地方標準,在全市推行通過林草碳匯抵消
碳排放量的社會活動層面“零碳”行動和林草碳普惠行動。“包頭林草碳匯認定流轉平臺”和“包頭林草碳普惠平臺”正式上線運行,為“包頭林草(數字)碳票”充分應用、社會公眾人人參與創造了條件,構建起“林草碳票+數字化平臺”的運行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發展的林草碳匯市域碳中和機制。二是開發“包頭林草碳匯地方自愿減排項目”,制發可在市域內交易、質押、兌現、抵消的“包頭林草(數字)碳票”。編制出臺了《包頭林草碳票認定流轉辦法(試行)》《包頭林草碳票碳匯量計量方法》。以固陽國營林場為對象,正式簽發首支15萬噸減排量的林草碳票。通過包頭林草碳匯專項基金購買、捐贈和企業認購,包頭林草(數字)碳票充分應用于各類“零碳”行動和林草碳普惠積分激勵,目前已有20余家企業簽訂了碳票認購協議,邁出了林草碳匯區域交易和區域補償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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