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S說,我有10億美元,外面的VC基金,如果任何一家愿意出一比一的貨幣,我愿意拿同等價值的貨幣合租基金,只投在EOS
區塊鏈上的應用開發項目。
回頭對那些應用開發者說,如果你愿意到EOS的平臺上做開發,那么你把將要發出的
token分成三份,第一份直接給我,我這里有10億美元,還有別人相配套的10億美元,有20億美元,我們兩個人是機構投資者,你把你的Token發給我就行了,我把錢給你,你不用去外面做
ico,就不會有法律問題。然后再把另外一個三分之一的Token送給EOS幣的持有人,每個賬戶都空投你的Token給他,完成了你的客戶導流和市場推廣。最后剩下的三分之一Token,留著激勵創始人和開發團隊。
這樣生態就建起來了,首先應用開發項目避免了法律風險,其次Token送給了EOS的持有人,自然它就有基礎用戶,然后就專心致志開發,開發成功了,你手上還有很多幣,幣漲了就是激勵。而EOS投出去這么多應用項目,手上擁有了這么多應用項目的Token,成功了EOS幣可能漲十倍、五十倍、一百倍。
所以,Token在生態圈的建設上,作用巨大,這是正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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