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虹:有兩方面是目前值得關注的:一是
金融機構要更加注重自身投資項目的生物多樣性風險管理;二是進行綠色金融技術創新和設計,在實現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同時獲得投資收益,如將碳匯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相結合的創新、生物多樣性溢價產品的開發等。
銀行機構在審核投資項目時,就應當把項目的生物多樣性風險納入投資決策中進行管理。絕對不是發現風險后就拒絕對這些項目提供資金,而是要進行針對性的風險管理,畢竟這些具有高生物多樣性風險的行業都是國家需求的,例如采礦、
能源等。比如《銀行業生物多樣性風險管理標準》就是一套供銀行規避和控制生物多樣性風險的方法體系,降低了金融機構管理生物多樣性風險的成本,提高了精準性。銀行生物多樣性風險管理的重點不僅是識別有哪些生物多樣性風險,更為重要的是如何管理這些風險。因此,標準專門在每個審核要點后面給出了管理辦法。這樣,銀行通過生物多樣性風險管理,既降低了項目對生物多樣性的損害,又降低了自身的投資風險,從而使得銀行的投資更多地流向對生物多樣性有利的領域,實現投資收益與生態收益的共贏。
金融機構的創新可以為生物多樣性保護提供必需的資金支持。除了營利性生物多樣性保護機制以外,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碳匯相結合是未來十分有前景的新發展領域,但仍需要相關方法學的發展和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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