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碳達峰,是指在某個確定的年份前,人類活動產生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處于增長階段,而在該年份到達的時間點上,年排放量達到最大峰值后不再增長。
從當前日趨嚴重的極端天氣事件看,顯然二氧化碳的年排放量大于年吸收量。當然,這里的排放主要指由人類活動產生,吸收仍然基本依賴自然界。隨著碳中和等知識的普及和相關約束,人類有意識的吸收將逐年增加。在碳達峰年到來前,年排放量仍在逐年增大——也就是說,在此之前,每年吸收不了的二氧化碳剩余量一直處于遞增階段,達峰年當年達到峰值。
我國定為2030年前達峰,意味著那些主要依靠產生溫室氣體釋放能量的經濟發展類型,要在時間受限的夾縫中,努力完成尚未完全實現的發展中國家工業化、城鎮化階段建設任務,既要符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規定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發展中國家有消除貧困、發展經濟的優先需要”的原則,又要科學合理地體現大國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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