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
碳市場的主要目的是為每個人提供減少大氣中碳濃度的機會。自愿市場的設計使得私營部門的資金可以直接流入旨在減緩氣候變化的項目。
此外,《巴黎協定》第 6 條允許自愿市場參與計入各國商定的減排量。這創造了一個環境,在這個環境中,公共和私營部門的
金融可以朝著在全球范圍內產生新的綠色項目的共同目標努力。
第 6 條允許在排放交易方面開展國際合作。假設一個國家超過了其商定的減排量。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將剩余的減排量以碳信用的形式出售給希望通過購買碳補償來實現自身減排的國家。出售碳抵消的國家因其碳減排而獲得經濟回報,而購買它們的國家則有更負擔得起的方式來實現其減排目標。
第 6 條還允許較大的國家或私營公司在發展中國家投資清潔項目。投資者和項目所在的國家都可以從減排中受益。例如,一家私營公司可以選擇在發展中國家投資綠色
能源項目,以抵消公司的碳足跡,而發展中國家將從清潔能源中受益,并將減排量計入其碳減排目標。
自愿市場的存在以及《巴黎協定》第 6 條創建了一個系統,世界各地的私營部門和政府可以在其中努力改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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