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數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有效運用農村
公益事業建設財政獎補政策,發揮一事一議機制作用,調動農民參與村內公益項目建設的積極性、創造性,提高財政支農政策的實施效能和農民滿意度,打造基層組織為民服務的實踐載體。豐富村民議事協商形式,完善議事決策主體和程序,健全民主決策機制,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提升鄉村治理效能。
二、試點申報和確定程序
河北、
山東、
河南、
廣東、
四川5個鄉村人口大省可申報2個試點,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可申報1個,可不申報或少申報,但不可多申報。
(一)縣級編制方案。縣級人民政府為責任主體,向省級財政部門提出申報,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對建設用地和資金來源等合法合規性作出書面承諾,如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需已履行完成合法合規用地程序;籌集資金應依法合規,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新增村級債務。縣級財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結合實際、深入研究、自主編制試點實施方案,試點實施范圍不得超過2個鄉鎮或10個行政村,也不宜過于集中于少數幾個村。要合理確定目標任務、建設內容、投資規模、籌資渠道和政策措施等,充分論證試點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等合規性、可行性;要科學評價當地財政收支狀況和其他籌資來源(不得包含政府專項債券資金),不留資金缺口,確保后續項目實施和運營可持續。試點實施方案內容力求簡潔明了,正文(不包括附表)不超過8000字。
(二)省級審核申報。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審核縣級資料,確保試點方案合規可行。結合當地資源稟賦條件,優先選擇縣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基層組織戰斗力強、農村綜改積極性高、農村綜改資金使用管理規范、工作基礎好、發展水平和基礎建設條件適中的地方開展試點。涉及建設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要指導縣級人民政府在實施方案中明確用地保障,標注具體位置,并在申報文件中附省級自然資源部門的意見。各省應于2023年5月12日前將試點的申報文件和試點實施方案報送財政部,逾期不報視為自愿放棄申報。
(三)中央財政擇優支持。財政部將統籌組織開展試點實施方案評估,根據評估結果擇優確定擬開展試點的地區。各地要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中央財政資金引導,有效帶動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引導和撬動社會資本參與試點建設,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機制,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要求
省級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堅持機制創新與項目建設并重,加強改革集成和政策協同,強化資金監管和績效管理,著力增強試點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激發乘數效應和化學反應,最大程度釋放試點的整體效應,發揮典型和示范引領作用。開展試點的省份要切實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試點省份要按照“省負總責、縣抓落實”的要求,健全省級財政部門牽頭負責、相關部門積極參與的工作機制,加強調查研究,切實加強對試點縣工作的督促、指導、考核,及時發現、糾偏出現的苗頭性問題。要推動試點縣構建由縣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參加的縣級試點工作推進機制,加強政策銜接,統籌組織開展試點申報、實施、管理等工作,有效落實實施方案。
(二)規范資金管理。各地要嚴肅財經紀律,按規定做好試點資金預算的審核下達、使用監督、預算績效管理以及項目組織實施等工作,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規范資金管理流程,確保財政資金規范高效安全使用。要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資金、支付工程款,保障施工企業等合法權益。要注重風險防范,綜合運用大數據等技術手段提升監督效能,及時發現、糾偏出現的苗頭性問題,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管理使用的科學性和精準性,確保試點工作穩步推進。
(三)嚴格試點管理。要強化負面清單管理,督促指導試點縣按照國家政策新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持續健全試點負面清單。試點項目方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要堅決杜絕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堅決杜絕違規舉債搞建設,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新增村級債務。經評估備案的實施方案原則上不得調整,確因政策和實際情況發生較大變化需調整個別實施項目的,由試點縣人民政府書面報告,省級財政部門要嚴格把關,確保調整后項目符合試點政策規定,有利于實現試點績效,提出審核結論并報財政部備案;實施方案重大調整要先報財政部同意后方能調整。
(四)加強考核評價。省級財政部門要堅持績效導向,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按照試點實施方案,圍繞試點任務推進、支持政策落實、年度預算執行進度、機制探索總結、資金使用的合法合規性和試點成效,以及是否存在違反負面清單等方面,以省為主開展年度評價,于后續年度3月底前將年度評價報告報送財政部(試點最后一年的年度報告為整體評價報告)。年度評價合格的,繼續予以資金支持;評價不合格的,要在評價報告報送前予以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再安排資金支持,取消試點資格并予以通報。(來源:財政部)
財政部辦公廳
2023年4月21日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