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碳預警機制進行建立和完善我國很多進行出口產品制造的企業是中小型企業和私營企業,由于這些企業運行規模小、資金投入比較少,導致在出口風險預防方面措施較少,一旦出現碳標簽不合格的情況,就會使得這些企業遭遇滅頂之災。但是作為我國經濟體系重要的部分,這些企業是不容忽視的,在碳標簽制度下,我國要輔助這些企業進行碳標簽體系的建立,對碳預警機制進行建立和完善。通過國家政府進行行政指導,幫助出口企業建立碳預警機制,幫助其進行碳標簽的認證,促進出口訂單的完善。
2.完善和加強相關
低碳經濟法律法規為了促進我國出口企業在低碳經濟趨勢下能夠生存下來,我國政府應當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企業在生產制造時符合低碳經濟的要求。通過低碳經濟發展模式下法律法規的建設,將一些高污染高排放的企業進行改革,進一步加強企業的環保意識,更新生產模式和生產工藝,使得環保和低碳成為企業生產成本中的一部分。并且銀行在借貸時,首先要對其排放和碳標簽進行認證,限制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業的信貸門檻,在限制高污染企業認證時,要放寬對環保型企業的認證,通過加強環保企業加強競爭地位,在企業及生產過程中融入環保機制。在政策和法規的保護下,環保型出口企業也能夠加強節能技術的應用和新
能源的開發,通過生產方式的轉型和升級,使得原先在低碳經濟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的出口企業也能夠增強出口產品的環境競爭力。
3.加快碳標簽認證制度的建設我國整個低碳貿易政策體系中,對于氣候變化問題的法規建設有所缺失,導致了碳標簽在運行時,沒有相應的體系來進行約束和保障。我國企業的出口現實情況,需要有專業性的技術條款來對其操作方法進行規范,并且在碳標簽認證制度建設過程中,不能盲目制定,應當在一些較好的出口企業進行優先試點,通過試點的不斷改進和完善制度,進一步普及低碳標簽制度。通過在優先試點中總結經驗,改革機制在全國進行進一步推廣,能夠加快碳標簽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4.我國要提升在國際碳足跡評價體系中的話語權如今環境貿易措施以及相應的評價體系,在國際貿易過程中大都是由發達國家進行主導并定制的,這些國家在制定規則時明顯傾向于自己國家,因此發展中國家要想在國際競爭中占有有利地位,就必須增強在國際碳標簽評價體系建設的參與度和話語權。作為世貿組織的重要成員國,我國應當積極參與碳標簽評價體系的制定,不斷加強話語權,通過和其他國家的有力競爭增強我國在國際貿易中的核心競爭力。
結論
綜上所述,在低碳經濟環境下發展起來的環境標識,碳標簽的作用已經不容小覷。通過碳標簽體系的建設和完善,能夠推進企業向低碳生產進行轉變,也能夠進行有力引導消費者的綠色環保理念。從實際情況來看,進行碳標簽體系的建設是一種新型的國際貿易保護工具。但是我國要正確對待這一認證制度,通過合理運用保證我國的出口貿易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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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可欣 單位:佳木斯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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