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要推動包括券商機構在內的
金融機構在
碳市場大展身手,還需要多方配合。李菁也提示,目前,金融機構尚未進入全國碳市場,一方面,因為建設初期市場尚不平穩,碳市場仍被作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政策工具的定位,需嚴控金融風險;另一方面,全國碳市場金融化建設的挑戰,也來自于碳配額及其相關制度的完善,如相關法律法規亟待出臺、數據質量亟待提升、市場預期亟待明確等。“特別是去年的數據造假事件讓監管機構對碳市場的發展越發慎重,本著‘成熟一個、批準發布一個’的原則擴大碳市場覆蓋行業范圍,同理,交易主體的擴大也適用。”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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