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著力加強統籌謀劃。國務院國資委成立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中央企業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印發實施《關于推進中央企業高質量發展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導意見》,召開中央企業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推進會議,統籌推進中央企業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二是“一企一策 ”制定碳達峰行動方案。編制印發《中央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編制指南》,組織指導各中央企業從自身實際出發開展工作,科學制定本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合理確定目標指標,細化部署重點任務,壓緊壓實推進責任。三是強化節能降碳考核約束。修訂《中央企業節約
能源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把節能降碳工作納入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體系,對節能降碳環保數據嚴重不實、弄虛作假的中央企業年度考核予以扣分或降級處理,在2022—2024年任期考核中,對72家能耗和排放較高的中央企業設置節能降碳考核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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