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韓國高等法院針對某案件作出的判決指出,
加密貨幣是一種有價值的資產,可以被沒收。韓國政府對這一判決作出了回應,其澄清政府的立場與最高法院不同
韓國政府的回應
韓國最高法院在月初判定加密貨幣屬于資產,可以被當作犯罪收益而沒收。這是韓國司法史上首例將加密貨幣判定為財產的案件。韓國
金融監管部門FSC(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對最高法院的判決作出了回應。FSC加密貨幣對策委員會的負責人Hong Sung-ki說:
最高法院的判決和政府政策立場不應被混作一談。
加密貨幣不是金融資產
與此同時,FSC主席也在公開活動種對高等法院的判決做出了評價:最高法院認可加密貨幣具有資產價值以及虛擬貨幣是否屬于金融產品是兩個不同的問題。而韓國戰略和金融部長Kim Dong-yeon也強調,“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是金融資產”。
盡管FSC的確認可了加密貨幣的財產屬性,但依然堅稱在監管方面并不會做出調整。
另外,FSC還透露:我們將密切關注G20等國際性會議對加密貨幣監管做出的討論,同時審查其在韓國的體制化進程。對于“洗錢等與虛擬貨幣交易有關的非法活動”,政府將“嚴肅對待”。
意見不一
然而,韓國
區塊鏈行業協會某官員則認為,法院承認比特幣的經濟價值,這是好事:政府和國會應該關注最高法院的判決,并且制定相應的政策,讓加密貨幣交易盡早融入當前的體系中。這個區塊鏈協會目前正在和韓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包括Bithumb和Upbit)合作,以進行自我監管。現階段,這些交易所正在進行自主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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