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一家從事數字藏品投資、發行的港資互聯網投資公司(以下簡稱港資公司),通過在元宇宙的營銷,將一款機械戰甲形象的數字頭像出售給了廣州一位經營酒吧的元宇宙潮玩買家。8月底,港資公司發現該款數字頭像被打印在了買家酒吧的文化衫上,用作推廣宣傳。根據雙方的協議約定,該數字頭像不能用于真實世界的商業行為。港資公司認為買家侵權,遂要求賠償損失。
這種緣起于元宇宙社區的虛擬財產糾紛在司法審判中并無先例,又兼有技術性、隱私性等屬性,給傳統解紛機制帶來了新的挑戰。
港資公司得知廣州仲裁委員會設立了元宇宙仲裁院,專門提供虛擬仲裁法律服務,于是來到廣州仲裁委員會下屬分支機構——南沙國際仲裁中心咨詢。后經雙方當事人同意達成仲裁條款,決定通過網上元宇宙立案,將糾紛交由元宇宙仲裁院解決。
“數字經濟時代,交易雙方都受到流量思維的影響。短時間內基于供給和需求產生的大額資金占用和
金融獲利,讓此類糾紛往往具有緊迫性,若不及時得到解決,會讓經濟損失數倍乃至數十倍增長。”該案仲裁員、數字糾紛領域專家黃民欣告訴記者。
黃民欣說,本案一方當事人在取得數字化形象后,將其應用于線下服裝印制并計劃發售,背后反映的是數字化藏品和虛擬形象在轉入線下時的版權收益問題,此類糾紛因缺少新型法律指導而頻發、易發。
近日,在元宇宙仲裁院的線上庭審場景中,仲裁員、雙方當事人在專設的虛擬庭室里展示電子證據、進行訴辯交鋒。最后基于商業化利益的共同需要,在仲裁員的見證下,港資公司給予數字化形象持有者和使用者新授權,使用者適當向港資公司分享收益。這宗元宇宙虛擬財產糾紛案,從受理到調解結案,僅用時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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