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數年,政府和監管機構以“相同業務、相同風險、相同規則” 的原則,制訂了一套整全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我們已推出監管制度, 以“選擇參與”的方式為虛擬資產交易所發牌。在資產管理方面,監管機構就虛擬資產基金和全權委托賬戶的管理事宜發布指引。此外,監管機構就分銷虛擬資產相關產品、進行虛擬資產交易或提供有關虛擬資產的意見等方面,向銀行和
金融機構提供指引。有關監管制度亦得到業界廣泛支持。我們認為透過一致、明確和清晰的整全監管框架,有助奠定穩固的基礎,以迎接由全球虛擬資產急速發展所帶來的金融創新和科技發展。
為進一步落實上述整全的監管框架,我們近期致力為訂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發牌制度展開工作。在新制度下,虛擬資產交易所將與現時傳統金融機構一樣,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和保護投資者方面的規定,這有助持牌虛擬資產交易所建立地位和公信力,使其能接觸更多
香港市場的投資者。另一好處是金融中介機構和銀行將可與來自虛擬資產界別的獲發牌同行合作,并在符合相關監管條件的情況下,為客戶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服務。從虛擬資產交易所的角度來看,發牌制度可讓他們在香港開拓新的分銷渠道,以利用本港價值超過4.5萬億美元的龐大資產和財富管理市場。在加緊籌備新發牌制度的同時,我們也樂意聯系全球虛擬資產業界,邀請有關交易所在香港開拓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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