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雙碳”目標,綠色
金融將是填補資金缺口、支持經濟社會全面綠色
低碳轉型的有力抓手。巨大的綠色變革為金融機構帶來新的業務發展機會,更賦予了金融機構前所未有的責任。
上世紀90年代,世界各國間的國際氣候談判拉開帷幕,在長達30年的國際談判中,先后達成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協定書》和《巴黎協定》三大里程碑式文件,為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打下堅實基礎。近200個國家和地區于2015年底簽署《巴黎協定》,目標在本世紀內將全球平均氣溫較前工業化時期上升幅度控制在2℃以內,并努力將上升幅度控制在1.5℃以內。
隨著碳中和成為全球共識,各國紛紛舉出本國的碳中和目標和時間表。2020年9月,中國明確提出2030年“碳達峰”與2060年“碳中和”目標,碳達峰碳中和成為中國長期發展的重要框架。中國因富煤貧油少氣的
能源資源特點,石油和天然氣多以進口為主,發電依賴煤炭,不僅能源供需矛盾較大,能源安全也因對外依賴度高而受威脅。因此,雙碳戰略不僅是環境問題,更是中國在“第三次能源革命”中換道超車,構建全球競爭力的重要戰略選擇。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監測中心研究,中國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面臨的每年資金需求約為3.1至3.6萬億元,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目標則需要在新能源發電、先進儲能、綠色零碳建筑等領域新增投資超過139萬億元。而根據2021年數據,目前每年資金供給規模僅5256億元,資金缺口超過2.5萬億元/年。
為實現“雙碳”目標,綠色金融將是填補資金缺口、支持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轉型的有力抓手。巨大的綠色變革為金融機構帶來新的業務發展機會,更賦予了金融機構前所未有的責任。從“可選項”到“必選項”,綠色金融發展進程正按下“快進鍵”。如何以責任促發展,加速ESG轉型,建立綠色發展戰略,探索綠色金融創新實踐,充分發揮金融在推動經濟社會綠色轉型中的關鍵作用,需要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思考,攜手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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