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
區塊鏈技術作為一種集點對點通信、密碼學、共識機制等技術于一體的新興互聯網應用技術,已為大眾所熟知。它提供了一種去中心化的分布式存儲方式,所有數據存儲于網絡中的全部計算機節點中,節點擁有相同的權利,可對產生的數據進行檢查和監督。其利用哈希算法對每個區塊中放置的數據以不可逆的方式生成由隨機數字和字母組成的字符串,原文無法通過上述字符串推斷出來。同時,即使輸入內容僅有一個符號的區別,都將導致哈希值的明顯變化,這是區塊鏈中數據難以篡改的重要保障。
具有去中心化、公開透明、不可篡改和可溯源等特點,是
區塊鏈技術區別于其他技術的顯著特點。具體到版權保護領域,區塊鏈作為一種分布式賬本技術,能在不安全的網絡環境中建立節點之間的信任,實現價值流動、可信交易、信息共享、數據安全傳輸等功能,為在網絡環境下拓展版權領域的互聯網應用提供了一種技術解決方案。
區塊鏈應用于版權保護領域,最大的特點是使版權得到永久性確權,利用區塊鏈存證,確定作品版權所屬,相較于通過傳統的作品登記方式,取得權利歸屬證據更加便捷。此外,區塊鏈方式的存證是具有唯一性和不可篡改性的數字標識,為后續快速準確進行版權監測、取證、維權提供了便利。
正因為區塊鏈技術利于版權保護的特點,相應版權保護機構積極將區塊鏈技術引入版權保護工作之中。2021年,
貴州省版權登記中心成立,區塊鏈技術被官方引入版權存證。一旦產生版權侵權糾紛,平臺出具的“存證證明”可作為著作權人向司法機構提供的初步證據。著作權人在“貴州省版權登記平臺”上實名注冊后提交作品,即可獲得基于無鑰簽名區塊鏈技術的“區塊鏈版權存證證書”,“一站式”建立一個不可篡改、可信賴、可查驗的版權登記體系。2022年,中國作家協會權益保護辦公室與
上海文化產權交易所達成戰略合作,共同搭建完整權威的文學版權轉化和交易平臺。雙方將打造文學作品版權超級節點,為文學作品進行登記確權、侵權檢測、權益保護、價值守護、交易結算、版權
金融等全鏈條服務。
對于區塊鏈等新技術的版權保護應用,國家司法機構從法律層面也給予了適時的關照。2018年9月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明確提出,“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臺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202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于加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保護的意見》明確提出,“完善知識產權訴訟證據規則,允許當事人通過區塊鏈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證據,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權利人舉證難問題”。2021年10月,中央網信辦會同中央宣傳部、國務院辦公廳等18個部門和單位組織發布的《關于組織申報區塊鏈創新應用試點的通知》明確指出,“鼓勵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版權信息接入標準,并以公信力節點接入等形式深度參與版權區塊鏈建設,探索運用技術手段固定權屬信息,完成版權認證、登記、轉讓等流程操作,加快溯源取證流程,降低版權質押融資認證難度”。
版權申明:本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屬第三方匯集推薦平臺。本文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論不代表鏈門戶的觀點,鏈門戶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如有侵權請聯系QQ:3341927519進行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