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廠對于數字藏品的交易加以限制的原因在于要嚴格杜絕數字藏品的炒作行為。現實生活中,任何商品都存在著炒作的可能性,但從本質上來講,交易數字藏品的過程就是交易非同質化代幣的過程。”
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劉揚表示。
他認為,鯨探之所以更改了相關服務條款,與3月1日正式實行的新修改的《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一定關系。
在該司法解釋中,虛擬幣交易行為被納入其中。劉揚稱,這表明了“司法機關嚴厲打擊虛擬幣犯罪的態度”。
國信證券研報指出,各國在NFT產品認定上都有越來越明晰的歸屬和監管,同時都在防范非法集資和洗錢上做出努力。
與國外NFT市場不同的是,國內的NFT以人民幣定價和銷售,且尚未開放NFT的二次交易,僅能在平臺規則范圍內做有限制的轉贈。不過,仍有玩家在平臺以外通過場外交易的方式交易數字藏品。
此前消息,因私下買賣數字藏品,鯨探以“限制轉贈”的方式處罰了56名用戶。但鯨探在新用戶協議中,大幅提高了對于違規行為用戶的處罰上限,最嚴重的違規行為可處以“永久封禁賬戶”的處罰。
“目前的市場仍是非常早期的,更具備實驗性質的嘗試,”分布科技CEO達鴻飛向記者指出,國內數字藏品的發展“仍在探索一條基于監管合規、管理有序、資產安全及去偽存真的道路”。
達鴻飛在采訪中解釋道,國內數字藏品市場主要是“頭部互聯網扮演基礎設施和平臺提供者,媒體及文創企業提供內容”,自上而下發展,核心仍是授權制,突出收藏功能,弱化二級市場交易屬性。
相反,海外NFT的發展更自上而下,由社區文化而來,NFT的價值更多的來自于交易價值、社區共識和文化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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