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2月9日05版刊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教研室主任、教授萬勇文章《元宇宙已來,法律準備好了嗎?》。文章指出,從現行法律看,虛擬人可以成為多種權利客體。如果虛擬人的形象是通過計算機創作出來的,而該形象又具有獨創性,那么其可以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果虛擬人通過長期使用,具有較高知名度,在許多國家可以成為商品化權或者公開權的客體。盡管商品化權在我國還存在一定的爭議,但是各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在于這一概念本身,并未否認相關利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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