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期互聯網,當下
區塊鏈產業的監管和治理中,我們發現治理的主力軍不再是“單純依靠看得見的手”。使用刑法、行政法給參與社會生活的互聯網平臺、
區塊鏈技術團隊一定的法定義務(倘若不履行法定義務,將可能面臨拒不履行網絡安全義務罪的大棒),成為綜合治理的一劑藥方。
從數據安全的治理來看,在頻繁立法后,刑法與各類行政法規交織成一張嚴密法網,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我想說,同理,元宇宙也不是法外之地。試圖使用元宇宙概念,把頭伸進沙墩里的做法是愚蠢的,我們不能漠視國家和法律的存在。
最近讀書偏政治學,矯正了之前一些認知。颯姐理解諸位想要建立一個平行世界“烏托邦”的心情,從
btc的歷史可見一斑,然而,僅僅依靠個人的修為是無法治理好一個社區的,稍微大一點,人性的自私丑陋就會暴露無遺。最終,不是變成烏合之眾,就是達成“羊群的共識”,根本無法推進整個社區的進化和強大。總結成一句話,烏托邦是脆弱的,不要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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